加錢購機票酒店套票後無機位拒退款 旅行社及職員被控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2/20 15:17

最後更新: 2019/02/20 15:22

分享:

分享:

首被告東怡旅遊有限公司代表吳文廣(右)及次被告鍾靜雯(左)_

一名旅遊領隊於2016年,以590元於網上團購來回香港及曼谷的機票優惠券,其後旅行社職員稱沒有機位亦不能退款,提議領隊加錢購買機票酒店套票才有機位。惟領隊答應並付款後,職員又稱該航班取消,拒絕就酒店套票退款。旅行社及銷售員否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,案件今日(20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。

首被告為東怡旅遊有限公司(東怡旅遊),次被告為東怡旅遊的銷售員鍾靜雯,兩被告各分別被控1項「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」罪,違反商品說明條例。

任職旅遊領隊的事主梁光成,於2016年3月初在Yahoo團購網站,以590元購買了一張香港及曼谷來回機票優惠券,優惠券有列明指定的出發日期。梁供稱,他於2016年3月9日到了於東怡旅遊於旺角的店舖,向次被告出示機票優惠券,並查詢可出發及回程的日子。梁稱,當時次被告就其提出的3個日期均表示沒有機位,他遂反問次被告有什麼日期是有機位,惟次被告說已沒有日期可選。

事主梁光成今日出庭作證。

梁稱,當時問次被告可否就優惠券退款,次被告搖頭,並承認優惠券已作廢及沒有用,惟隔了一會兒,次被告稱,若他加錢訂酒店,配合機票優惠券,便可在其早前提出的日期有機位。

梁續指,次被告其後向他展示共4間酒店,他考慮到不想浪費該優惠券,便決定多付1,310元購買其中一間酒店的4晚套票,連同優惠券及機場稅,梁共付了2,320元。

梁於兩日後收到次被告來電,稱其航班取消,著梁向航空公司辦退票。梁稱,他當時要求次被告替他將機票及酒店套票一併退款,惟次被告拒絕,反指梁可以正價購買其他航班公司航班,並繼續使用已購買的酒店住宿。

梁最終沒有到曼谷使用該酒店,隨後向旅遊業議會、消委會及海關投訴。旅遊業議會回覆梁指,認為他應獲賠機票錢。

辯方指,當時次被告沒有逼梁買酒店套票,只是見梁已有機票,問梁是否需要也訂酒店,梁不同意此說法。梁又稱,不知道可以向雅虎追討賠償。